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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小到大我們都被教導:功課好的時候才是一個好學生;聽父母的話時,才是一個好孩子;事業成功時,才是一個成功的人;只有得到別人的肯定及讚賞,才是一個好人。


我們之所以「夠好」都是「條件說」,只有當我們符合別人的期待及標準,或達到自我要求的標準時,我們才夠好。相當弔詭的是,當我們逐漸長大的時候,我們發現,不論我們表現的有多好,似乎永遠都不夠,縱使自己或別人都覺得自己已經夠好時,內心仍然沒有真正的快樂。


這一切只因為我們相信人所有的價值都必須靠後天的努力才能獲得,而且這些價值還不能是自己或一小撮人認定的,還必須是社會大眾集體認定的價值。於是,活在人世間,人就必須不斷的努力以賺取自身那一點點微薄的價值,而且是透過父母的眼光,社會的眼光或親朋好友的眼光,來認定評判自身存在的價值。


但是,只透過別人或自己的眼光所建立起來的價值都是虛幻的價值;只透過後天的努力而建立起來的價值都有失去的一天。有一天,你可能失去辛苦奮鬥的事業,財富,有一天,你可能失去自己的青春及美麗,有一天,你可能失去自己的身分及地位。


在賽斯的理論當中,人及萬物都是由宇宙最神聖的布匹剪裁出來的,人「天生」就是完美的,萬事萬物也「天生」都是完美的;人「天生」就是有價值的,宇宙萬物及大自然也「天生」就有價值,而人性是由神聖及完美的神性及佛性所延伸出來的。


因此,人不是來自無意識及無價值的生物,人也不是要表現的夠好才夠好。「夠好」是人存在的定義,而不是「條件說」,更不是努力奮鬥得來的成果。


因為我們本來就夠好,「人性」本來就是來自完美神聖的佛性及神性,因此只要我們依著自己的本心,順隨自己的天性,我們「自然」就夠好;我們從來不會由不夠好變夠好,或由不完美變完美;而是我們本來就是「完美中的不完美」,不論我們再如何不好,仍有著完美及神聖的價值,當體會到這一點時,我們所要做的,是在自己的一生當中彰顯神的智慧及佛的慈悲,就再也不會迷失自己真正的價值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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