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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嫁贈與 最高640萬免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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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猶太教裡有個說法:每件事都是上天恩賜。你起床、睡覺、吃飯,甚至能自己上廁所,都值得感謝老天爺。因為有些人已經失去了獨自處理生活起居的能力,而我們還能健康生活。十八分鐘最好的一點就是,晚上當我一個人,回顧一整天的生活,想到那些美好的時刻,我真心感激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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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中有兒女最近結婚的父母親請注意,高雄國稅局表示,父母可利用每年每人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的規定,將財產或現金移轉給子女;另外,子女結婚前後,可再各贈與100萬元,但必須掌握結婚登記日前後半年內的節稅時機,才能免繳贈與稅。


 高雄國稅局官員指出,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,父母於子女婚嫁時各自所贈與之財物,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,不須計入贈與總額,形同免課贈與稅。


 舉例來說,王爸和王媽的大女兒在今年11日結婚,王爸和王媽除可利用今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,各自送給大女兒現金220萬元或是等值財物外,在今年7月前,若是再各自贈與100萬元給她,都不須繳交贈與稅。


 一般父母都會規劃將財產移轉給下一代,按照上述的例子,王家大女兒共可獲得640萬元作為嫁妝,比平時每年每人贈與稅免稅額的額度更高,結婚真是節稅的好時機。


 另外,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財物,不限銀行存款,在有土斯有財觀念下,也能贈與土地及房屋;至於價值評定方式,則依贈與時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來計算。


 官員說,在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,和市價有明顯落差的情況下,以贈與房地產的節稅效果較大,但仍須注意計算土地、房屋移轉時,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的負擔。




婚嫁贈與 最高640萬免稅


家中有兒女最近結婚的父母親請注意,高雄國稅局表示,父母可利用每年每人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的規定,將財產或現金移轉給子女;另外,子女結婚前後,可再各贈與100萬元,但必須掌握結婚登記日前後半年內的節稅時機,才能免繳贈與稅。


 高雄國稅局官員指出,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,父母於子女婚嫁時各自所贈與之財物,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,不須計入贈與總額,形同免課贈與稅。


 舉例來說,王爸和王媽的大女兒在今年11日結婚,王爸和王媽除可利用今年度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,各自送給大女兒現金220萬元或是等值財物外,在今年7月前,若是再各自贈與100萬元給她,都不須繳交贈與稅。


 一般父母都會規劃將財產移轉給下一代,按照上述的例子,王家大女兒共可獲得640萬元作為嫁妝,比平時每年每人贈與稅免稅額的額度更高,結婚真是節稅的好時機。


 另外,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財物,不限銀行存款,在有土斯有財觀念下,也能贈與土地及房屋;至於價值評定方式,則依贈與時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來計算。


 官員說,在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,和市價有明顯落差的情況下,以贈與房地產的節稅效果較大,但仍須注意計算土地、房屋移轉時,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的負擔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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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贈與子女財物,免稅額均應單獨使用。財政部提醒,即使夫妻主張聯合財產制,或由金融機構聯名帳戶中贈與資金給他人,夫妻亦僅能各自享有其220萬元贈與免稅額,不能由其中1人代表贈與,要求免稅額合併按440萬元計算。


 


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規定,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220萬元。財政部指出,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,是指「贈與人」1年之內贈送出去的金額,不論贈與對象及贈與次數的多寡,都是220萬元,超過部分要按10%繳納贈與稅。


財政部說,夫妻間相互贈與財物不論金額多寡都不課贈與稅;但是,夫妻贈與財物給子女或其他第三人時,贈與免稅額可不能隨便合併運用。


舉例來說,A家庭中的父、母各自從自己的銀行帳戶匯款220 萬元至長子的銀行帳戶,A家長子擁有獲贈自父母總計440萬元資金,因父母贈與採取分別由各自帳戶匯款的方式,且全年合計都不超過各自的220萬元免稅額,A家庭的夫妻可以免繳贈與稅。


反之,B家庭則是先由父親的銀行帳戶匯款220萬元給妻子,再由妻子的銀行帳戶匯款440萬元給其子,B家庭的子女雖然也是獲得440萬元受贈資金,但因 是由父親先贈與給母親,再由母親的帳戶合併匯款,總額超過妻子個人全年可以運用的免稅額220萬元,B家庭必須要繳22萬元贈與稅【(440萬元-220 萬元)X10%】。


財政部指出,夫妻若要利用每年220萬元免稅額,最好事先做好規劃,並由各自名下的財物、資金中進行贈與,比較不易惹稅上身。


 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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